时间:2026-07-13 17:29 阅读量:5
市直各有关单位、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6〕130号)及《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银川市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措施》文件精神,结合住建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银川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银川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从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其他工程系列(专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不同系列(专业)要求不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申报系列(专业),对照对应的职称评审文件条件进行申报。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等具体要求,请根据自身情况及拟申报系列(专业),查看对应的政策文件(附件1)及评审条件(附件2)。继续教育、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评审条件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取得时间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系统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员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需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中下载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进行网上申报,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员后注册的程序操作。
请根据拟申报职称的评审系列(专业)和层级在个人申报中选择:2026年银川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活动。
(二)用人单位审核、公示
1.审核
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职称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对申报人所填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含任职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注意:如申报人已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发现存在需要补充资料情形,请点击“退回修改”。)
2.公示
用人单位审核工作完成后,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接到群众的反映和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布调查结果,不得“带病”推荐上报。公示结果为“有异议(不通过)”的,本年度将无法继续参加职称评审。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请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清单中材料的数量请按实际提交的数量进行填写。
(二)初级所提交申报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装入A4牛皮纸档案袋,袋面贴材料清单,袋底处写明姓名、单位、申报系列、专业、层级及联系电话。中级提交申报材料时清单内容、数量、顺序与档案盒内装入的纸质材料须一致,若分装多盒,请在盒面标明共几盒、第几盒,如:序号X-1、X-2等;档案盒侧签须注明姓名及申报系列、专业、层级及联系电话。
(三)提交材料时请务必添加银川市事业单位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微信群。
五、相关情况说明
(一)申报人员提供的工作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均须在任现职期内取得,同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系统申报时,申报人填报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中“工作总结”为必填项,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级别及申报类型必须与纸质资料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保持一致)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包括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相应承诺。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单位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对审核结果负责,要认真细致审核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职称政策和评审条件的,不得迁就照顾;审核中发现申报人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向单位报告,不得徇私舞弊。
(五)在同一年度内,申报人一般不得申报两个以上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申报不同系列(专业)的职称。
六、公示、纪律相关要求
各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前,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真实性,按规定公示申报人申报材料及相关情况、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出具推荐报告,说明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对不推荐的申报人,应及时退回申报材料并说明原因。
申报人参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职称。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评议、推荐过程中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报人应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刑事处罚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期内和正在立案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含不定档次)的当年不得参加评审,其中: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一年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两年申报。
3.上年度参评未通过且本年度无新业绩的;
4.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
5.未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推荐的;
6.事业单位不符合岗位结构比例要求申报的;
7.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报送材料的;
8.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对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应留存相关证据并报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申报时间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一)网上申报时间:7月10日至7月31日。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7月31日至8月21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9:00—11:30、14:00—17:30。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房地产交易大厦5楼豪运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504组织人事科。
(四)联系电话:0951-6899917 6899933
附件:1.政策文件
2.评审条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4.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
5.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
7.《公示结果》(样例)
8.个人书面承诺书
豪运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2026年7月10日

